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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為大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構建符合基層政權定位、簡約高效的基層行政管理體制,充分發揮經濟發達鎮在鄉村振興中的示范帶領作用,達州市人民政府四屆46次常務會決定:在確定大竹縣廟壩鎮為全國試點鎮,宣漢縣南壩鎮、渠縣三匯鎮為省級試點鎮的基礎上,再選取通川區復興鎮、達川區石橋鎮、萬源市舊院鎮、開江縣任市鎮作為全市試點鎮,推出六條舉措開展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創新。
一是分類開展改革試點。結合試點鎮功能定位和產業特色發展,將7個試點鎮劃分為工業主導型、文化旅游型、現代農業型、商貿物流型四個類型,各縣(市、區)可根據試點鎮類型有針對性的選擇下放事權,因地制宜分類開展改革。
二是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將農業、工業、服務業的項目資金和相關生產要素向經濟發達鎮傾斜的同時,達州市財政每年每鎮配套資金100萬元,所在縣(市、區)每年每鎮按不低于市級財政配套資金的2倍,連續3年支持試點鎮產業發展,全市3年累計將配套財政資金6300萬元以上促進經濟發達鎮發展。
三是增加土地使用指標。在省上下達的土地年度計劃指標中,每年為每鎮單獨安排不少于100畝新增建設用地年度計劃指標(省直接下達到擴權縣、市的由所在地單列),連續3年支持試點鎮發展建設;工礦廢棄地、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計劃指標向試點鎮傾斜。
四是加強機構編制保障。在縣(市、區)機構編制總額內,調劑增設試點鎮綜合辦事機構1個、鎮屬事業單位1-2個,增加行政編制不少于2名、事業編制不少于5名;試點鎮一個任務最重的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按副科級配備,由縣(市、區)機構編制部門報市委編辦備案后實施。
五是擴大干部管理權限。鎮屬中層干部任免由鎮黨委研究決定后按程序備案;縣級部門派駐試點鎮單位使用空缺編制的,由縣級派駐主管部門會同試點鎮報縣(市、區)委編辦審核后實施,且學歷、年齡、專業等用人結構條件應高于其他鄉鎮;試點鎮黨委、政府對轄區內縣級部門派駐機構人員的目標績效考核占比不低于70%;試點鎮黨委建議縣級主管部門調整派駐單位人員的,如無正當理由,相關部門須在30個工作日內調整到位。
六是建立考核激勵機制。市上每年進行一次試點鎮改革工作考核,各縣(市、區)對考核合格的試點鎮上浮一定比例的目標績效考核獎勵基數;對改革不力、進展緩慢、連續2年考核不合格、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重大污染事故、違法違規使用土地、規模性群體事件、統計數據弄虛作假的取消試點鎮資格,已升格的機構實行降格處理。(達州市委編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