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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市府發[2014]9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市級有關部門:
為加快發展我市商貿業和物流業,推動建設秦巴地區商貿、物流中心,助力達州在實施省委、省政府“多極多點支撐”發展戰略中率先實現次級突破,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思路
按照城鄉商貿、物流一體化、集群化、專業化和現代化發展戰略,堅持科學規劃、政策引導、政府支持、市場運作的原則,圍繞建設秦巴地區區域商貿、物流中心發展目標,以重大項目為抓手,以培育骨干龍頭企業為重點,加快建設區域性商貿、物流集聚區,搭建配套平臺,強化商貿集聚、物流輻射、市場帶動三大功能,著力構建大商貿、大物流、大市場,全面提升我市商貿、物流產業核心競爭力,為全市實施市域經濟“842戰略工程”提供強力支撐。
二、主要目標
到2017年,全市社會物流總額和增加值年均增長13.5%以上,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年均增長17.5%。建成一批“十億級”重大商貿、物流項目,培育營業額(交易額)超500億元的骨干企業1戶,超100億元的骨干企業3戶,超50億元的骨干企業4戶,超10億元的骨干企業10戶。全市商貿、物流業發展規模和水平跨越提升,商貿、物流業次級突破取得明顯成效,建設秦巴地區商貿、物流中心總體目標初步實現。
三、發展重點
(一)加快推進區域商貿集聚區建設
完善區域商貿中心功能載體,推進商品市場與要素市場并進、有形市場與無形市場互補的商品交易市場體系建設,建成一批支撐區域商貿中心的“百億市場”和“百億園區”。重點加快大型區域性商貿集聚區建設,加快完善現代交易方式、交易功能和交易設施,提高交易能力和水平,形成秦巴地區規模大、檔次高、功能全、設施先進的市場群,增強市場的區域集聚力、輻射力和帶動力,搶占區域市場制高點。推進專業市場集聚發展,加快建設鋼材、石材、生產資料等專業市場集中區,提升市場聚集度。以優勢產業和優質農產品為依托,加快建設一批特色市場,增強市場競爭優勢。大力引進跨國公司、行業龍頭企業來達州設立分支機構,搶占市場發展先機,提升市場影響力和吸引力,切實推進區域商貿中心建設。
(二)加快推進區域物流集聚區建設
加快構建以秦巴(河市)物流園區為依托,各縣(市、區)物流中心為基礎、若干物流服務站為節點的物流體系,著力建設一批物流集聚區,引進培育一批第三方、第四方物流龍頭企業,增強區域物流中心的支撐能力。加強物流基礎建設,加快一批大型物流項目實施。強化物流通道建設,推動鐵路貨站和機場搬遷,規劃建設鐵路物流基地和航空物流港,提高我市物流吞吐能力和效率,鞏固達州物流樞紐地位。
(三)加快推進區域消費平臺建設
積極推進城鄉商業中心建設,在中心城區大力發展城市綜合體,引導商業服務業集聚發展,建成規模大、功能多、配套設施完善的綜合商業服務設施,打造城市亮點,形成商業中心。老城區要加快商業設施改造升級,加強商業資源和業態整合,城市改造過程中推行成片開發,重點規劃鳳凰小區與中心廣場商圈連片打造,進一步做大做強核心商業區。各縣(市、區)縣城加快培育一批大型商業零售企業,改造建設一批大型零售商業和服務業設施,建成一批集零售、休閑、餐館、酒店為一體的現代購物休閑中心,打造縣級商業中心。加快農村商貿中心建設,打造一批商貿示范鎮,不斷改善農村消費環境。加強特色商業街的建設改造,重點打造一批美食街、濱河景觀街、都市夜市街、歷史文化街區、時尚購物廣場等體現地方文化特色的商業街區。同時,大力引進高端品牌和知名企業,提升商業檔次,增強消費引導力和吸引力,促進區域消費集聚,力爭把我市建成區域性購物天堂和時尚消費之都。
(四)加快推進區域服務平臺建設
完善商貿、物流中心配套服務功能,大力發展會展、金融、商務、中介等現代服務業,推進區域性會展中心、金融大廈、商務中心等項目建設,促進總部經濟、樓宇經濟大發展。積極推進區域性會展品牌建設,豐富節會活動,加強區域經濟合作和商品交易,提升達州影響力。加快餐飲、住宿等傳統服務業發展,建設一批展示現代城市氣息的賓館、酒店,挖掘和發展具有巴渠特色的餐飲品牌,增強服務吸引力。加強休閑、娛樂、旅游觀光等服務設施建設,豐富服務業態,打造區域休閑之都、服務之都。
(五)加快推進區域信息平臺建設
加強商品、市場、物流和商務信息平臺建設,實現與全國商品交易中心信息平臺聯網,構建物流、商貿信息網絡體系。大力發展電子商務,推動網上交易,提高電子交易應用的行業覆蓋率。加快電子認證、電子支付、信用、標準和物流配送等電子商務支撐體系建設,提升商品市場和商貿物流企業的信息化水平。
四、扶持政策
(一)扶持新建商貿、物流項目。對營業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并自持產權的新建商貿、物流項目,在建設期間免收市政府有權決定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各項服務性費用按成本收取。同時,對項目自持產權部分在建設期內應繳納的營業稅地方留成部分予以等額補貼(補貼給項目業主),由同級財政予以清算。對在城市新區新建的營業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并自持產權的商貿、物流企業,經營之日起3年內,由同級財政按年度上繳增值稅(營業稅)地方留存部分給予獎勵,第一年獎勵70%,第二年獎勵50%,第三年獎勵30%。
對列入省、市政府重點項目計劃的商貿、物流項目的自持產權部分,建設期同級財政對其銀行貸款按基準利率的30%給予貼息,整個項目貼息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二)支持商貿、物流龍頭企業
1.對年營業收入首次達到2億元、入庫稅金超800萬元、就業人員500人以上的商貿企業,由同級財政獎勵企業15萬元;對年營業收入首次超過5億元、入庫稅金超2000萬元、就業人員800人以上的商貿企業,由同級財政獎勵企業30萬元。
2.對在城市新區新開辦的商貿企業,營業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上的,自經營之日起,前3年場地租金由同級財政予以補貼,第一年按30%補助,最高補助不超過150萬元;第二年按20%補助,最高補助不超過100萬元;第三年按10%補助,最高補助不超過50萬元。
3.對在我市注冊的第三、第四方物流企業,年營業收入首次達到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入庫稅金30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對年營業收入首次達到1億元以上3億元以下,入庫稅金500萬元以上的,給予15萬元獎勵;對年營業收入首次達到3億以上的, 入庫稅金1000萬元以上的,給予30萬元獎勵。
(三)鼓勵物流企業達標升級。對在我市注冊,通過國家2A級(含2A級)以上信用等級認證的物流企業,每等級獲得認證的當年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
本意見中未涉及的土地、稅收等扶持政策按現行相關規定執行。特殊情況(如引進國際、國內知名物流、商貿企業)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解決。
五、組織實施
(一)加強領導,統籌協調。著力改變商貿、物流工作部門分割和交叉管理狀況,建立全市商貿、物流業發展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對商貿、物流發展的組織領導,強化統籌規劃,完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發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達州經開區管委會要健全完善協調機制,切實加強商貿、物流業發展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二)明確責任,制定方案。實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目標責任制,負責本轄區內商貿、物流業重點項目、重點企業的推進、培育工作,并根據自身的優勢和特點,編制本轄區商貿、物流業發展規劃,制定商貿、物流業發展工作推進方案,出臺促進商貿、物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要以商貿、物流業項目建設為抓手,積極實施項目推進計劃,提出分階段的工作目標和措施,定期調度項目建設,及時發現、研究和解決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加快推進商貿、物流業項目建設,確保各個階段的工作取得成效。市政府督查室要會同市商務局、市物流辦加強督促檢查,定期通報各地商貿、物流業重點項目進展情況。
(三)落實措施,共同推進。商貿、物流業推進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和市級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優化商貿、物流業發展環境,規范市場秩序,發揮行業引導作用,落實各項優惠政策,為商貿、物流業發展創造良好條件,共同推進秦巴地區區域性商貿、物流中心建設,確保商貿、物流業率先實現次級突破。
本意見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期滿自行失效。在有效期內,法律、法規、規章或上級規范性文件另有規定,或已按程序對本意見作出廢止、修改、失效的決定的,從其規定或決定。
達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5日